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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依法对蒋学政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2017-03-01 17:33: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蒋学政(正科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学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蒋学政,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万秀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蒋学政利用担任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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