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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处罚,公开听证释法理,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2023-10-19 08:56: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工作质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办案、公正司法,做好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近日,万秀区检察院对4件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分别围绕行政主管机关是否应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会员共3名作为听证员参会听证,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办案人员、违法行为人到场参加。


4场听证会逐一有序进行,依次对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胡某某,李某某以及禤某某、何某3起盗窃案进行听证。陈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依法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某某,李某某,禤某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分别追究4人刑事责任。因上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万秀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行政主管机关办案人员及违法行为人就是否应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情况展开询问,并在独立评议后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根据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行政主管机关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给予被不起诉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最后,检察官对5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让违法行为人明白“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告诫其应当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接受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表示:“当初一时冲动就偷了电车,换来的却是每天吃不好睡不好,心中的担忧害怕、后悔自责随时折磨着我,通过这件事,我一定会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对于行政机关接下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将积极配合,诚恳接受。”

此次公开听证,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部监督力量参与到万秀区检察院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来,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公信力,更是通过听证普法宣传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双向互动。下一步,万秀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有效形成行刑共治合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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